判了缓刑是否意味着不用坐牢?缓刑究竟是怎样的刑事执行制度?本期刑法小课堂将结合真实案例,带你了解什么是缓刑?
案情简介
被告人罗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在缓刑考验期内,罗某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受到执行机关二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经执行机关书面建议,法院审理后裁定依法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什么是缓刑?
“缓刑”,是指对罪行较轻的罪犯,在其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一定的期间内不予关押,暂缓其刑罚的执行,以促进其悔过自新的一种刑事执行制度。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缓刑等于完全自由?
缓刑不是“免死金牌”,如果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缓刑就会被撤销,执行原判刑罚。
判处缓刑等于无事发生?
判处缓刑也不代表万事大吉,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被判处缓刑并不改变罪犯的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原标题:《刑法小课堂|第十五期:什么是缓刑,怎么适用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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